关于核供应国集团
核供应国集团(NSG)是一个由有核供应能力国家组成的集团,寻求通过实施核出口和核相关出口两套准则,为不扩散核武器作出贡献。
核供应国集团《准则》还载有1994年通过的所谓“不扩散原则”,根据该原则,尽管核供应国集团《准则》中有其他规定,但供应商只有在确信转让不会助长核武器扩散的情况下才授权进行转让。“不扩散原则”旨在涵盖以下这种罕见但重要的情况,即遵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或“无核武器区条约”本身并不能保证国家将始终与条约目标保持一致,或者国家将遵守其条约义务。
核供应国集团《准则》与防核扩散领域的各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是一致的,并与之相辅相成。这些文书包括《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不扩散条约)、《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特拉特洛尔科条约)、《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拉罗汤加条约)、《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佩林达巴条约)、《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曼谷条约)和《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塞米巴拉金斯克条约)。
核供应国集团《准则》由每个参加国政府根据其国家法律和实践实施。
有关出口申请的决定根据国家出口许可证审批要求在国家层面作出。
核供应国集团主席
一份题为《核供应国集团:导则、来源、组织机构和作用-INFCIRC/539/Rev.8》的文件提供了有关核供应国集团的详细信息,可从本网站的文件子站免费下载。